根据修正案草案,一是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将该法第九条中的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删除,国务院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等部门;将第十九条中的会同科学技术等相关部门修改为会同相关部门;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的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科学技术等部门修改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科学技术等部门。 二是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该法第九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
农业技术推广法等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草案针对机构改革涉及有关国务院部门职能优化调整,就农业技术推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物安全法重点问题作一揽子修改。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司法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了农业技术推广法等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
三是修改生物安全法,将该法规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主体的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中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将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国务院卫生健康、科学技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中医药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生物资源调查,制定重要生物资源申报登记办法。 (记者郝凌宇梁晓辉)编辑:刘冬责编:于浩。